2022年沈阳中级会计职称疫情防控告知书已发布,考生应于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的申领。考试当天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需提前打印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通知详情如下:
沈阳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12月3日至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当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主动了解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请应试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沈阳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沈阳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各地区均有风险等级转化不确定性,按照防疫要求,我市持续落实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沈人员的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即抵沈后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沈阳市域外应试人员提前7天抵达沈阳市,并在抵沈前24小时通过“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向抵沈后居住地所在社区完成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到“落地管”全流程闭环管理。如因未提前报备,未及时掌握政策,造成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后果自负。应试人员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确保“辽事通”或“盛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正常
应试人员须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或“盛事通”APP),并持续关注“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或“盛事通”的“健康信息”“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发热、咳嗽、咽干、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盛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要在考前通过12345市民热线或居住地社区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完成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依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沈阳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
4.不能按沈阳市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5.“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6.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存在以上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处理,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前做好自我防护
应试人员避免考试日前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旅居史、接触史;避免考试日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居住史;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人员、近期国(境)外返回人员接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建议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应试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和新冠疫苗加强针。
(五)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地点。
2.7天内没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者”)应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跨省或跨市(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试人员,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沈阳市的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应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5天连续5次沈阳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下载保存备查,历史记录可以通过“支付宝”健康码进入“辽宁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切记“用码记录”不能代替“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试人员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等,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核酸检测的地点符合防疫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要求
(一)应试人员要把握好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
1.应试人员每场考试前,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通道前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提前做好入场要件核验准备,自觉遵守秩序,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2.应试人员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点须核验的材料及相关事项
1.核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上文“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试日前7天内,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试人员(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沈阳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书请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
2.相关事项:
(1)应试人员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沈阳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描考点学校“场所码”,方可进入考点学校。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须服从考试现场指挥,配合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1.应试人员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纸巾、一次性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口罩。
2.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如厕时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应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沈阳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沈阳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