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政策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2-11-04 12:37:43

2022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已发布,本省考生需提前七天领取“宁夏防疫健康码”,每日打卡。外省考生需提前入宁,分三种情况:高风险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监测;中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和常态化防控地区: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本次一级造价师考试防疫政策详情可查看下文:

    根据当前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认真知悉以下事项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考前7天开始,考生应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按要求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外省入宁考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入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中风险区入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低风险区和常态化防控地区入宁人员实行“3天短信提醒+2次核酸检测”措施。

    (二)考生须提前准备入场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纸质准考证;

    3.考试当天本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4.考生须提供首场科目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须在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进行,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

    (三)考前7日内因疫情防控处于隔离管控的考生应于11月7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疫情防控考生登记报备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四)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市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合理安排行程,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具体要求

    (一)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实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现场验码(不允许截屏),在考点入场检测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自觉出示相关证件及防疫材料,接受体温检测。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首场科目考试考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以采样时间为准),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常态化防控地区或低风险区,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点入场时,应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通过“扫一扫”或者在防疫健康码页面点击选择“到访登记”服务,对准考点场所登记码进行扫码登记。

    (四)考生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情形。

    1.考生入场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或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考前7天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已经痊愈的考生,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未能提供首场科目考试考前3天内2次(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须在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健康码“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入场考试因相关证明材料的查验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尽可能佩戴N95口罩。在考点、考场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得相互交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拥挤,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考生持续关注自治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考生须知,保持手机畅通,并按防疫要求准备个人相关核验材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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