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宁波市近日出台了浙江省首个《租赁住房设计导则》,明确了集中式租赁住房这一新兴居住建筑类型的设计标准,新建租赁住房要布局在交通便捷区域、采用“全装修”交付。
新建租赁住房要布局在交通便捷区域、采用“全装修”交付、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宁波市近日出台了浙江省首个《租赁住房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集中式租赁住房这一新兴居住建筑类型的设计标准,使租赁住房设计建设做到有据可依、有标可循。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作为租赁用地出让条件,真正在土地出让和建设环节中实现“房地联动”。
重视规划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位置偏远、出行不方便,是不少新市民租房时遇到的烦心事。为此,宁波市以职住平衡为导向,优化租赁住房规划布局。导则提出,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宜布局在产业聚集区、商业商务聚集区、交通枢纽地区(含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高校、科研园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区域;改建租赁住房项目宜遵循“规划匹配、建设补缺、综合达标、逐步完善”的原则进行选择。
该负责人表示,租赁住房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功能布局、城市景观、周边环境等内在联系,合理规划建设规模,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居住环境,合理组织交通体系,提高承租者生活品质。
细化设计要求,提高宜居水平
双人卧室使用面积不小于9平方米、卫生间宜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夜间卧室内的噪声级小于37分贝……导则明确了租赁住房设计细分要求,保证承租人住得舒心。该负责人介绍说,导则遵循“安全宜居、经济适用、数字赋能、绿色可持续”原则,在户型结构上,充分尊重市场需求,新建住宅型和宿舍型租赁住房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不宜超过70平方米和40平方米。在租住品质上,导则对租赁住房采光、通风、防水、隔音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要求。如,位于交通干道周边的租赁住房的外窗,应采用“三玻两腔”窗型,满足隔声降噪标准。在室内装修上,租赁住房采用“全装修”交付,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探索试点全钢结构装配式租赁住房,配备空调、洗衣机、冰箱、灶具、热水器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和家电,让承租人可拎包入住。
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租住体验
健身房、共享厨房、充电车位……年轻租客对居住地提出了新的需求。为了让租赁住房规划设计适应年轻租客的生活方式,导则明确租赁住房要按照“方便使用、开放共享、兼顾发展”的原则,结合共享经济的生活方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应占总建筑面积的5%~8%。包括社区用房、室内体育场馆(健身房、体育活动室、游泳馆等)、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培训教室等)、生活服务点(公共厨房及餐厅、公共洗衣房、理发店、社区食堂、便利店、快递投放点等)。
该负责人表示,在租赁住房规划建设中,宁波市倡导应用智能化技术,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推广社区、楼宇安防系统智慧化;配置智能门锁、智慧电表、智慧水表管理系统,为以新市民和青年人为主体的租赁人群提供“居住+生活+社交”的城市租住新体验。(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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