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造价人赶紧收藏!

来源:建筑界编辑:林超发布时间:2022-02-28 15:54:05

[摘要]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有哪些?一起了解下!


  常见的施工索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

  (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

  (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

  (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

  (3)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人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

  (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例如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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