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住建厅开展“住房一张图、监管一张网、服务一平台”的“数字住房(粤安居)”建设,已在14市部署运行,打造“以图管房”新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交房即发证”改革,惠及672个楼盘7.95万户群众。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关乎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殷切嘱托,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1+1+9”工作部署,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奋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厅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深学细悟,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45次、党组扩大会8次,安排210个学习议题,组织7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厅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全厅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的重要论述摘编》,围绕城镇燃气、建筑垃圾处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等任务开展“深调研”,以学促思,推动工作。
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等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30余件,4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备案审查。及时提请省委省政府听取房地产、城镇燃气等重要工作,审议相关方案。办理省领导批示事项732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精心打磨《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着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修订《中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工作规则》,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
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全年组织各类学习活动115场次,精心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党建专题片摄制等系列活动。研究制作“广东红色建筑精览电子地图”,接入“粤政易”供党员干部学习。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25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
坚持“房住不炒”,全力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房住不炒,完善长效机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力保障群众住有所居。组织全省开展“住房一张图、监管一张网、服务一平台”的“数字住房(粤安居)”建设,已在14市部署运行,打造“以图管房”新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交房即发证”改革,惠及672个楼盘7.95万户群众。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158家,积极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积极防范化解问题楼盘重大风险,2021年以来已化解省级台账问题楼盘6个、市级台账问题楼盘59个。
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十三五”期间,年度住房保障任务均超额完成,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建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45万套,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0.89平方米。深圳市获2020年度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工作督查激励城市。筹建公租房轮候监测系统,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稳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202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2904.39亿元,年末缴存余额6740.04亿元,缴存总额20757.10亿元,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缴存总额突破两万亿元的省份。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9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大幅提升服务效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提取政策,港澳台职工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加强粤港澳合作交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建筑业发展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省政府出台《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广东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累计约7万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7.2%。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保持较快增长,建筑业总产值14083.88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同比增长23.6%,比全国平均增速(13.9%)高9.7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3483.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占GDP的3.96%,同比提高0.17个百分点。
争创一批国家级工程质量奖荣誉。积极推动行业精品战略,鼓励全省各地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荣誉。2021年12月14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2020年~2021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名单,246项工程获奖。其中,广东省共20项工程入选,再创历史新高。“十三五”期间,全省41项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04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547项工程获“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281项工程获“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全省荣获各类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639项,稳居全国前列,港珠澳大桥等一批世界一流工程竣工。
建筑科技创新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发布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06项,新增省级工法2869项。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先后颁布实施绿色建筑设计、验收规范,全省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逐年递增,2020年年底达到63%,2021年年底达到70%。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新发布工程建设标准28项,13个科技项目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达5101.97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7.24%,累计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1.59亿平方米。
推动粤港澳建筑业合作交流。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从事工程建设咨询业务的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经备案审核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提供服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有55家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253名香港专业人士在省平台备案。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自贸区试行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推动粤港澳建筑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试点项目在自贸区总投资达到156亿元。
大力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立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支持“双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明确17项工作任务。向“双区”委托下放60%省级资质许可权限。规范“双区”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开发审批系统和信息共享通道,支持实现告知承诺制和审批制双轨并行。推动支持13家央企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设立全资子公司,211家建筑业企业新申请、升级资质,11344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执业或参与资质申报。
改善人居环境,补齐短板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燃气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输配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8.3%,2020年用气量达142.9亿立方米。燃气管网达4.5万公里。公园绿地方面,积极构建城市公园体系,全省城区内公园数量4346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14平方米,均位居全国前列。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规模全国居前,管养水平持续提升。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申报并成功获批新城建相关任务试点。启动省级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广州、深圳率先建设CIM基础平台并开展应用。
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编制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双转变、双提升”提质增效工作评估办法(试行)》,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自2018年的62.0%逐年提升到2021年1月~9月的76.4%,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生化需氧量)浓度自2018年的每升88.6毫克提升到2021年1月~9月的每升95.8毫克,“三个消除”主要任务“直排口”“空白区”“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数量全国最多。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城市(县城)累计建成生活污水管网约7.34万公里,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设施410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每日2947.28万吨,管网长度及处理能力均保持全国第一。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广州、汕头被列为国家第一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共获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8亿元。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超过生活垃圾产生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总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已建成运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53座,总处理能力为每日15.2万吨,拥有16个3A级(最高等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全国树立了多个生活垃圾焚烧标杆项目。全省焚烧占比达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5%。印发《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1年~2022年)》,开展分层评估和分类指导。加快建立全程分类体系,全省累计新建、改造室外分类投放点约10万个,配置分类收运车1.1万辆,建成38座集中式规模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一批小型处理机,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每日1万吨。广州、深圳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城市示范片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城市空间品质稳步提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试点,在全省地级以上市及四会市分层次探索推进城市体检。加速推进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绿色社区创建,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1500个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4949个)的30%。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治理违法建筑5.5亿平方米。高铁安全环境整治行动累计整治问题隐患7234处、复耕复绿17万平方米。顺利完成赣深高铁(广东段)路外环境整治,为赣深高铁如期开通运营提供安全的路外环境。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制度先行,加快制定配套措施,构建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8+N”政策体系,其中,“1”是制定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2021年~2025年),“2”是出台了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工作指引技术文件,“8”是出台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于党建引领、共同缔造、联动、日常管养、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资金合理共担、一体化推进模式、与专营单位协作8项机制指引,“N”是陆续推动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土地、规划、财政、金融、管线改造等若干专项政策。2020年,选取广州、佛山、江门、梅州4市开展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约2000个,惠及超过59万户居民。2021年开工改造超过1500个老旧小区,按省民生实事开工不少于1300个小区计算,开工率115%。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做法先后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佛山市桂一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典型案例,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纪录片和画册进行宣传展示。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2019年,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场交流会在广州召开。广州永庆坊(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汕头“小公园”、潮州牌坊街等以“绣花”功夫微改造为全国提供广东经验。全面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谋划编制广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完善保护利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对全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行系统调研评估。制定《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及挂牌指引(试行)》。2021年,全省新增公布历史文化街区39处(累计公布104处),新增确认公布历史建筑296处(累计公布4003处),新增挂牌历史文化街区32处,新增挂牌历史建筑583处,新增测绘建档历史建筑1073处。
推进美丽圩镇建设,塑造富有岭南特色的乡村风貌
巩固提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成效。指导各地持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单位开展运维指导核查。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1127个乡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1年新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新增配套管网1500公里。
积极推进全省美丽圩镇建设。提请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方案》,指导全省全面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编制印发《韶关“139+”美丽圩镇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云浮市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方案》,指导两市深入开展“美丽圩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创建。
深入开展农房和乡村建设风貌提升。完成687个镇级垃圾填埋场和34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改,整治存量垃圾约5276万立方米。完善乡村风貌政策体系机制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大力推进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畅通培训补贴申领途径,实现信息化管理;深入指导全国试点县新兴县建设共同缔造培训基地,印发了《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推动阳西、翁源、连平县入选全国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县,并指导3个县完成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设安全韧性城乡
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体系。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并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摸查调研。组织起草《关于全面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制度。摸清全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底数,推进危大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将各地市500个建设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视频监控接入省监控平台。以政府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形式,对各地市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抽查。开展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进企业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开展重要时段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疫情隔离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涉水工程隐患专项排查、施工安全交叉执法检查、建材打假等系列专项行动。组织省内5000余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2021年1月~10月,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8万余人次,共检查工程项目6万余项次,公开曝光问题企业1092家,对364家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并建立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工信等18个单位为成员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夯实排查整治工作基础,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组织870家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成全省19167个行政村1325.26万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经安全评估鉴定确为危房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有848栋,已全部完成整治,如期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和存在安全隐患及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两项阶段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国家3171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全省66391户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坚决守好农村住房安全底线。
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主持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积极应对处置新一轮本土疫情,部署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风险再排查再整改,部署全省房屋市政工地实施“六个100%”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强化集中隔离场所建筑安全管理,继续运用大数据开展疫情防控,全省1.7万个工地、在岗177.2万人未出现输入性病例。
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改革工作,主动申请作为试点地区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8项资质许可权限,探索经验。成立工作专班,印发“1+9”工作方案,开发业绩核查信息系统,实施政务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和电子化办理。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提前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个和6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总目标。上线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入口、一套系统、一次赋码、全省通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水平。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修订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民法为民粤建越美”公益普法活动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优秀普法项目。
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报的5项指标中,广东有4项指标位居前列。(广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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