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五年来,四川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深化“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累计保障15.8万户农民工。实施“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吸引周边地区人才安居乐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 勇于担当铸辉煌
党的十九大以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这五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建立了省委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各类脱贫攻坚农房建设。出台《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房抗震评估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强化农房建设管理。集中推进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6.9万户,投入中省补助资金188.7亿元。开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完成全省188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接续,有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这五年,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制定住房发展五年规划,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累计25.7%的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深化“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累计保障15.8万户农民工。实施“家在四川”人才安居工程,吸引周边地区人才安居乐业。创新实施“两清单、两机制”,实现公租房公平善用,筹集公租房69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7.47万户、5.7亿元,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创新制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棚改109.1万套,基本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这五年,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增效。加快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近7000亿元。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三推方案”1826个项目累计完工1824个,完成投资874.3亿元。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6.9%、100%。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1148.5公里,遂宁市被评为全国海绵城市试点优秀城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新(改)建公厕19561座。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63%、公共机构覆盖率74%,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3.94%。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1.3万个、进度居全国前列。3市2县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达标)市县村镇9个。
这五年,城乡基层治理推进有力。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将300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数量拓展至600个。制定《关于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培育创建省级中心镇。构建“五个一”工作机制,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等配套文件,全省共119万户纳入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63亿元,资金量全国排名前三。印发《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建成省级和21个市州、128个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城市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
这五年,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在全国率先建立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8%以上。制定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遴选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有序推进。成都、广安、宜宾评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华西集团、成都建工集团等12家企业成为全国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和5个省级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
“十四五”新征程的开篇 接续奋进不懈怠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转变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促进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生态宜居水平稳步提升、村镇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年来,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等配套文件,2021年全省6245个小区、55.9万户纳入中央支持改造计划,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14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4.27亿元,项目全部开工。加快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电梯增设条件,简化优化办理流程,2021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65亿元,补助增设电梯1665部。开展窨井盖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收到群众反映窨井盖问题2048个,已整治完成2047个,整治率99.9%。开展“问题楼盘”化解处置两年攻坚行动,重点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582个“问题楼盘”成功化解579个,占比99.5%。出台《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化。
一年来,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坚持“房住不炒”,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和城市主体责任,加快编制实施“一城一策”方案,深化房地产调控措施,开展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前11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7242.06亿元,同比增长8.8%,比全国增速高2.8个百分点,总量居全国第5位;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2123.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比全国增速高1.5个百分点,总量居全国第4位。紧盯恒大、蓝光等重点房企风险,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工作机制,制定“一楼一策”化解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实行资金封闭运作,协调金融机构加快开发贷、按揭贷等支持政策落地。推动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一年来,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强化公租房兜底保障作用,推行公租房申请“零证明”,全面放开新市民租赁补贴限制,深化“两清单、两机制”,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实施意见和“十四五”工作方案,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34万套(间),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青年公职人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争取建行1000亿元额度信贷支持,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改造城镇棚户区4.5万套,完成投资270亿元,惠及约11万余棚改居民。
一年来,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启动新一轮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计划实施2059个项目、总投资1064亿元,已开工1025个、完工182个、完成投资343亿元。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全省设市城市累计新(改)建污水管网3213公里,全省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8.6%,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在攀枝花、金堂县等10个市县开展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建设试点。选取9个城市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设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3%。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规模达2.4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4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51%,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镇)分别达28个和67个。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共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03片,确定历史建筑1225处。
一年来,村镇宜居品质不断提升。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制定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办法、激励办法、建设指南等配套文件,确定306个省级百强中心镇入库候选镇。开展乡镇市政设施“两不一增”专项行动,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8%,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96%行政村。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推广应用“互联网+农房设计下乡”,大力推行“数字农房”,不断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出台《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指导甘孜藏族自治州申报为首批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评选三批共100个“最美古村落”和20个“最美古镇”。
一年来,建筑业转型发展得到促进。启动实施装配式建筑质量提升五年行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5600万平方米。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持续跟踪督导125个示范项目,引导企业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发布《四川省建筑业互联网建设指南》,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基地建设。在北京、重庆等地召开四川优质建筑业企业推介会,助力四川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90个工作日内。全面清理建筑领域限制公平竞争、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等行政行为,消除建筑市场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预计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万亿元。
一年来,川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合作持续深化。实施川渝住房保障便捷行动,搭建“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实现公租房川渝“互保”4.4万户。全面推动成渝地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川渝两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2.7万人次,互认互贷1.8万人次,涉及资金10.58亿元。建立“川渝两地房地产展示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域房地产项目和房源信息共享,共78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线展示在售楼盘1279个。推进川渝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实现两地建筑业企业入川入渝畅通、从业人员资格互认、信息对接互动。成功举办首届川渝住房和城乡建设博览会,搭建实质性合作平台。
一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底线守牢筑紧。大力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省排查农村房屋1410万户,鉴定为C、D级危房39.9万户,整治率92.2%;排查城镇房屋166.5万栋、面积34.5亿平方米,存在隐患房屋10.4万栋,整治率87.6%。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城镇燃气、城镇房屋、农村危房、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暗查,发现曝光问题321个。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排查隐患问题5610处,已治理5232处,完成率93.26%。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方案》《四川省应对城市内涝工作指引》,有效应对连续强降雨袭击。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迎接党的二十大 砥砺前行再出发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隆重召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埋头苦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八、九、十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重要行业部门、重要经济部门、重要民生部门的定位和作用,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着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统筹谋划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省级监督指导责任,加快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监测平台建设,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压实城市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城一策”方案,建立人口—住房—土地—金融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积极稳妥处置恒大、蓝光等个别房企项目烂尾风险,加大金融、司法等方面支持,加强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全力以赴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持续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深化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
构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稳定实物配租能力,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完善公租房便捷申请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两清单,两机制”,依法规范公租房退出程序,提高公租房资源流转效率。以成都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省级监测评价,力争“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深化川渝住房保障便捷行动。
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推动城市更新立法,制定城市更新指导意见。持续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十四五”期间改造250万户。大力推进城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十四五”期间,力争增设3万部。深化城市体检试点工作,计划三年实现市(州)政府所在城市体检全覆盖。以成都市“新城建”国家试点为引领,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等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深入实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三年推进方案,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建设,指导成都市、达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开展“发现建筑之美”活动,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加快省市两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城市“一网统管”。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深入实施“6+5”培育计划,推动中心镇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推动资源要素向中心镇集聚,培育创建100个省级百强中心镇。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开展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快农房安全隐患整治,确保住房安全。以三州地区(特别是黄河流域)为重点,加快补齐建制镇污水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大力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利用,指导甘孜藏族自治州做好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开展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评选。
加快建筑强省建设。出台建筑强省工作方案,大力推动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实施模式改革,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和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引导骨干企业打造四川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全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继续实施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在重点区域开拓新的产值增长点。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提升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扎实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台《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优化民用建筑能源结构,提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新建建筑电能替代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项目试点示范,强化科研示范支撑。支持攀枝花市打造国家级零碳建筑示范城市。
狠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常态化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聚焦城镇燃气、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专项清查,加快完成重大隐患整治,推动房屋建筑抗震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内涝治理三年行动。狠抓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和城市桥隧、轨道交通工程管控。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加强消防审验监管,健全机构队伍、完善政策制度。(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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