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发布,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要求。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厦门、沈阳等地创新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近日印发,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完整居住社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南》包括完整居住社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建设指引以及典型案例4项内容。
《指南》明确,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就是从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配套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就是通过构建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基本细胞,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问题,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指南》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要求。其中,在完整居住社区的规模方面,要求各地应根据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的步行能力、基本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以及社区综合管理能力等,合理确定完整居住社区规模。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万~1.2万人口规模为宜。
同时明确,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目标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以及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建设标准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善,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要健全,包括一个综合超市、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要完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公共活动空间要充足,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物业管理要全覆盖,包括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社区管理机制要健全,包括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
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为建立社区步行和骑行网络,推进社区绿道建设,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统筹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运动场馆和公园等设施配套。十五分钟生活圈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万~10万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与街区、街道的管理和服务范围相衔接。
此外,《指南》还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作出了进一步要求,并列举了厦门等完整居住社区典型案例。(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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