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市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缆车、索道和垂直升降梯等具有山地城市特色的交通设施,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集约低碳、畅达便捷”的一体化滨江交通服务体系。
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重庆市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治理,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并于近日开始施行,全力提升城市品质。
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既是一座山城,也是一座江城,针对独有的自然禀赋,《导则》要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应坚持“还江于民”的理念,注重具有游憩健身、文化艺术、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交流展示等功能的空间与场所的构建。应塑造能够体现和展示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空间,策划特色旅游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游、两江观光游、水上巴士游、索道都市游、滨江休闲健身游等系列旅游产品体系。
《导则》同时要求“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应坚持公交优先、慢行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标高设置弹性道(175米以下)、亲水道(175米至180米)和活力道(180米以上)等步行道,步道颜色应采用灰色、米色、棕色等具有自然感的大地色系。在系统考虑传统的轨道交通、地面公交、水上交通、慢行系统的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设置缆车、索道和垂直升降梯等具有山地城市特色的交通设施,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集约低碳、畅达便捷”的一体化滨江交通服务体系。
《导则》还要求,对“两江四岸”建设区域内的生态景观现状进行评估,作为下阶段设计的技术支撑。在符合下列特征的消落带区域宜优先实施生态保留措施,不宜开展消落带绿化,具体情况包括:植被以多年生草本为主且覆盖度大于70%的区域;块石直径大于30厘米且比例达50%以上区域;海拔170米以下的块石生境;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岩石生境。
为保护特色水文地貌,《导则》要求确保沱、浩、滩、洲(江心岛)、河口等特色水文地貌结构的视觉可达性,保护其原有自然水际线,突出绿色生态展示功能。(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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