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外墙保温系统选用要求、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责。
湖北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分为《通知》和附件《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点(试行)》两个部分,《通知》从严格系统选型、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施工质量及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外墙保温系统选用要求、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其附件《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点(试行)》针对《通知》中涉及的保温系统,从强化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细化技术要求,内容系统全面、便于操作,关键内容如下。
一是规范外墙保温系统选型,明确优先推广使用墙体自保温系统、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针对不同建筑结构体系进行保温系统选型。重点推广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自保温系统、内置保温现浇复合剪力墙系统、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限制了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和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使用高度,浆料类(含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保温系统使用部位,外墙内保温系统使用条件;禁止了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外墙保温材料、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使用陶瓷饰面砖、仅通过粘结方式固定的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同时对于超出使用条件又具备先进性的保温体系采取开放态度,允许建设单位通过技术论证后使用。
二是落实外墙保温参建单位责任。在明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五方建设责任主体,设计深度、设计审查及变更、材料检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样板间制作、质量保修等关键环节基础上,增加对系统供应商和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等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按要求上传“省检测监管平台”;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供应单位供货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内容详尽的外墙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三是严控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检测检验,按规定对外墙保温工程中保温材料种类、保温层厚度、保温构造做法等进行实体检验;实行样板引路,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实体施工;严格检查基层墙体平整度及影响粘结强度的情况,基层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重点控制门窗洞口、凸窗、女儿墙等薄弱环节质量管控;施工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记录,监理加强对重要工序和部位实行挂牌验收。
四是明确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分工。各部门形成合力打组合拳,避免因职责划分不明,导致的监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够。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手段,严厉打击建筑节能虚假检测行为。施工图设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设计深度和图审查质量的监督抽查,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的监督抽查,对不符合标准规范及本通知规定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明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加强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的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的抽查,对保温系统及材料生产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列为“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使用不合格保温系统及材料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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