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通过“减、放、并、转、调”等多种方式,精简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二,申请材料压减近一半,“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有效减少。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阶段性改革目标总体实现。
据介绍,通过“减、放、并、转、调”等多种方式,精简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二,申请材料压减近一半;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全流程审批时限明显缩短,除文件规定的特殊工程外,所有类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00个工作日以内;复制、新建和改造各类信息系统,1(省级系统)+13(设区市系统)+N(横向、纵向业务协同)模式的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建成且运行稳定,并实现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的互联互通;审批系统功能不断完善,建立和实施在线治理机制,“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有效减少;制定各类规章制度,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应用各项改革措施的项目数和办件数持续增长。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充分利用土地准备的时间,并行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和设计,有效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一大批重点产业类项目实现快速落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之间实现统一系统编码体系,支撑两个系统之间项目代码和工作编码的有机融合和相互印证。将“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充分利用审批系统中获取的全量审批数据,实现一个模型自动评价。通过改革,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稳步提升,今年以来,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对象的满意度评价近7万次,“满意”以上的比率达到90%以上。
在已有成效基础上,江苏努力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以巩固已有改革成果、聚焦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系统集成改革措施、优化提升系统功能、提升改革综合效应为目标,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系统梳理深化改革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作的通知》,共列出16项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力争再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配套基本完善,审批管理系统功能继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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