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力争三年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3-17 09:30:31

[摘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通过《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宁波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2020年起宁波将力争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3月16日上午,宁波市长裘东耀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宁波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会议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既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也有利于培育国内市场、拓展内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住入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机遇,坚持基层推进、党建引领,群众参与、共同缔造,先保基础、后促提升,统筹兼顾、条块协同和建管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因地制宜实施、公共设施配套、质量安全标准,完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等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老旧小区改造实效。根据行动方案,从2020年起,宁波市将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完成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将优先改造国有土地上2000年底前建成交付且未列入棚改计划、征收计划的老旧小区和可维修加固使用的楼房。

  会议指出,房屋安全使用与群众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是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基础。会议强调,要积极应对房屋与建筑幕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强化房屋使用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及时预警、果断决策、快速处置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屋与建筑幕墙安全风险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切实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要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逐级分解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各级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会议听取了2020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前期项目计划、2020年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0年宁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浙江宁波力争三年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采取的有力措施。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

热点,老旧小区改造

延展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