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三减”政策,山东住建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来源:建筑界编辑:许秀珍发布时间:2021-12-08 10:59:12

[摘要] 山东省住建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再设置“市级转报”功能,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查等手段对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审核,真正实现企业群众申报“零跑腿”,带动住建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人民立场,坚定初心使命,锚定优化审批服务,创新形成“三二一〇”工作做法,受理24848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完成审批,带动住建领域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一、推动“三减”,流程材料时限持续压减。一是减流程。对省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针对不同申请类型优化审批流程,将资质证书变更、增补、注销等办理项的流程由受理、审查、审核环节优化为受理、审查,将符合简易程序的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取消“专家审查”环节,实现“减流程”。二是减材料。充分利用大数据,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我省约有2.5万余家建筑业企业申办此证,通过精简4项申报材料,大大降低了企业申报时的填报工作量,并将办理时限压缩92%。对通过考试的特种作业人员,系统自动抓取成绩,直接发放资格证书,做到领证“零资料”,实现“减材料”。三是减时限。将企业资质首次申请、增项、升级等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将符合简易程序的企业资质重新核定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减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资质证书变更、增补、注销等办理项办理时限由“承诺限时办结”调整为“即时办结”,做到“系统即时受理、审查即刻办结”,省级许可事项即办件达到近60%,推动省级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压缩90%以上,实现“减时限”。

  二、做好“二优”,线上线下服务同步优化。一是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对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第一时间制定承接部下放试点工作方案,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攻关,在省政务网和厅门户网站发布部下放事项的办事指南,构建全流程申报审批系统,4大类168项部下放资质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就近办结。对省本级事项,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认领发布,均做到全量发布,保证了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对下放各市和相应功能区实施的事项,开展“就近办、贴心办”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指导承接部门完善办事指南、规范许可实施,优化审批服,对远程抽检发现的606项问题,督促各承接部门限期整改,确保了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二是持续优化线下服务。以“我们支部圆桌会”为载体,以“我为企业当好帮办员”“送政策到企业”为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8次,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参加,通过上门送政策、送资质证书、送解决方案,解决企业最关切的资质审批问题,擦亮“规范审批、热情服务”党建品牌,助力企业发展,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获赠锦旗2面。组织专家参与,赴各市和相应功能区开展下放事项督导调研,现场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面对面解答基层同志疑惑,提升承接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证审批工作规范高效。

  三、只登“一网”,全面实现一网通办。落实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按照“平稳有序”的原则,稳步将原本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运行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系统,全部迁移至省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今年11月份,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等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迁移到省政务平台,我厅所有事项审批系统全部迁移完毕,全面实现省级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以同时具备不同专业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为例,之前办理资质证书变更,甲级资质变更要登录到省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乙级资质要登录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申请,同一类事项登录两个审批系统,系统迁移后,只需登录省政务服务平台即可一站办结,大大提升了便利程度。

  四、跑腿“零次”,真正达到全程网办。过去企业申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需要将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等证件收集齐全后,带到设区市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原件与扫描件数量相符、信息一致的,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在审批系统中转报我厅,存在需要现场办理、证件收齐难度大、不方便相关人员等问题。针对这一“痛点”,我厅在广泛调研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印发通知,全面取消“市级转报”环节。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等事项,取消设区市“市级转报”环节。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不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到市级部门核验,直接通过审批系统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文档,由我厅直接受理相应申请,不再设置“市级转报”功能,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查等手段对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审核,真正实现企业群众申报“零跑腿”,极大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山东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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