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公布《济南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出,按照“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原则,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11月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公布《济南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济南历史建筑修缮补维护的管理主体以及申请流程和补助标准,是山东省第一部关于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资金补助的办法,对于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凝聚名城保护社会共识有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按照“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原则,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为全面落实《意见》要求,济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共分四部分、11条。第一部分为总述(第1条到第3条),主要明确文件制订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并对历史建筑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是补助标准及申请流程(第4条到第9条);第三部分是资金监管(第10条),对资金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第四部分是实施时间(第11条),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办法》明确,按照修缮维护资金总额(以结算报告为准)的30%进行补助,一次补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历史建筑所在地,由市、区县(功能区)两级按1:1进行分担。
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一步将牵头组织相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保护格局,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惠及广大群众。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海报新闻)
以上就是建筑界快讯频道为您带来的“助力历史建筑保护,济南发放修缮历史建筑补助”的内容,建筑界快讯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热点的新闻,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