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疆住建厅发布实施意见,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探索绿色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方法与路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近日,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全区积极培育产业基地,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探索绿色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方法与路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绿色金融支持装配式建筑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场馆、地下管廊、城市桥梁、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公交站台等新建项目;二是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的装配式建筑;三是乡村轻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四是装配式抗震加固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五是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六是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后期运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针对装配式建筑的融资特点,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发贷款和绿色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发展装配式建筑并购贷款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业务、支持装配式建筑建材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基金、差别化住房信贷支持等绿色金融支持模式。(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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