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8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表示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
9月8日,国新办就《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意见》是我国在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意见》由五部分组成,共20条。
当前,城市建设进入城市更新阶段,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杨保军表示,《意见》对此划定底线要求。《意见》指出,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最近有的城市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伐移老树现象,引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也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杨保军说,保护古树名木是中国很好的文化传统。老百姓对这些有历史记忆、凝聚了人们情感的一些古树、老房子,是有深深感情的,要尊重这样的感情。“我们这次强调要划定和严守底线,就是要纠正我们在过去更新当中出现的这些不当行为。”
《意见》要求调整工作思路。要求要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要改变以往“拆改留”的逻辑,转变为“留改拆”,不能再走大拆大建的老路,要通过资源的普查,把具有价值的历史文化资源先留下来、保下来,然后再进行更新改造。
此外,《意见》要求转变方式方法。杨保军强调,城市更新不能继续延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从这些年的经验看,那些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城市,比如扬州、绍兴等城市,往往能够做到不急功近利,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久久为功,才能做好城市的更新和保护工作。”
杨保军称,下一步,住建部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大对地方保护传承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导各地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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