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3年吉林审计师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9日。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9日。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0日(周六、周日休息)。
缴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
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3〕3号) 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吉林审计师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6月19日。
参加我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2023年吉林审计师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0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2)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6.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考务费 | 考试费 | |||
审计 | 初、中级每人每科12元(两科共24元),高级每人每科20元。 | 每人每科65元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承担考试组织实施任务的市州留用考试组织费40元/科。 |
三、2023年吉林审计师报名条件
1、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2、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3、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4、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级别 | 资格类别 | 对应职称 |
1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会计师(中级) |
2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3 | 房地产估价师 | —— | 准入类 | 经济师(中级) |
4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5 | 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级别 | 资格类别 | 对应职称 |
6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7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经济师(中级) |
8 |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统计师(中级) |
9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0 | 注册测绘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1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2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3 | 监理工程师 | ——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4 | 建造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5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6 | 注册验船师 | A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7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中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8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19 | 注册计量师 | 一级 | 准入类 | 工程师(中级) |
20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级别 | 资格类别 | 对应职称 |
2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中级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2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3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4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25 | 设备监理师 | —— | 水平评价类 | 工程师(中级) |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6、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7、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四、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区 |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 联系方式 |
长春市 |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 12333-1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 ||
吉林市 |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2-625079730432-62507976 |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3楼 | ||
四平市 |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 0434-3253310 |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 ||
辽源市 |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7-3292606 |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 ||
通化市 | 通化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 0435-3269679 |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 ||
白山市 |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9-50812510439-5081252 |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 ||
白城市 | 白城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指导中心 | 0436-3209652 |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 ||
延边州 |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 0433-28790840433-2879090 |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 ||
省直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 12333-3 |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 ||
松原市 |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 0438-6971057 |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
注: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